中国科技大学论坛|中科大BBS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点击上图,快速注册

查看: 5963|回复: 0

[公告] 第十章:社区管理员管理规定 [复制链接]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威望
6 个
金币
663 枚
贡献
74 点
在线时间
654 小时
阅读权限
200
帖子
550
精华
3
积分
1854
UID
1

终生成就奖章 灌水天才奖章 忠实会员奖章 最佳新人奖章

发表于 2006-12-19 21:33:15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八条  目的
为规范社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员的管理职能作用,确保海南医学院免费资源社区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九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海南医学院免费资源社区所有管理员。
  第四十条  管理员任命
  1、基本要求
   ①自愿义务地为社区网友提供服务。
   ②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以确保社区管理的追溯性。
   ③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④具有一定的社区管理经验。
   ⑤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⑥自愿接受社区及网友的监督,接受社区的统一考核。
   ⑦自觉遵守社区规章制度,服从社区统一安排及管理。
   2、审批程序
   ①社区不接受个人直接发帖申请,均由社区直接考察及选用。
   ②义务管理员由社区直接考察选择并经社区站务组讨论一致后报社区总管审批。
       第四十一条  管理细则
   1、管理权限
   ①在社区的授权下参与社区站务或信息监督管理。
   ②拥有登陆管理员、管理论坛及发言权限。
   2、工作条例
   ①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②及时删除违反社区规则的言论,并作好与相关栏目斑竹的沟通工作。
   ③及时维护社区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社区纠纷,确保社区持续、健康地发展。
   ④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⑤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社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⑥详细解答社区监督委员会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批评。
   ⑦处理严重违反社区守则之ID、IP时,须注明原因。
   ⑧对斑竹所反映的情况及时处理、答复,对于不能马上做出决定的问题,应及时提交社区进行处理。
   ⑨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转借他人使用。
   ⑩注意保护社民个人隐私,未经社区副总管(含)以上管理员允许,严禁泄露他人IP、注册邮箱及马甲等隐私。
   3、请销假制度
   ①在管理员论坛专帖备档,填写任职栏目、请假理由及假期,每次假期不得超过7天,一季度内累计不超过30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60天。
   ②如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在管理员论坛备档的同时通知社区总管。
   4、投诉条例
   管理员就社区管理提出意见建议须在管理员或管理论坛提出,若因在履行职责或进行其他社区活动中,与社区管理层、其他管理员、版主或一般社民发生纠纷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在社区活动过程中,与版主或其他社区管理员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社区信息等隐秘途径向社区总管汇报,或在管理员论坛提出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管理员身份或马甲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社区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②管理员在履行职责时,与一般社民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协助意见建议栏版主处理好投诉。
   ③在进行社区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按照社区相关规则予以处理,也可直接向社区总管求援处理。
   ④社区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管理员应冷静对待,自觉维护社区管理的统一性,若就此投诉与正负责处理站务的管理员存在异议,可以社区信息或在管理员论坛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利用管理员ID或马甲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5、处罚条例
   ①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的,视为擅自离岗且 30天以上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
   ②社区每月依据各管理员的登陆时间、履行职责及遵守社区规章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凡发现不履行职责、不称职的管理员,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
   ③未服从社区统一管理,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社区形象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甚至取消社区公民权等的处理(利用马甲在外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社区形象的视同管理员ID违规处理)。
   ④泄露管理论坛内容或转借拥有管理权限的ID供他人使用的,一经查实,社区有权直接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或免职处理。
   ⑤长期履行管理员职责不力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
   ⑥利用管理员ID或马甲在社区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规则的行为,社区有权直接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或免职,甚至取消社区公民权等的处理。
   ⑦违反投诉条例,在外扰乱社区工作秩序及破坏社区形象的,经其他管理员的劝阻无效下,社区有权直接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或免职,甚至取消社区公民权等的处理。
   ⑧凡撤换违规版主的,须在管理员论坛阐述理由并经社区副总管(含)以上管理员同意后方可执行;若遇见版主私借ID或滥用版主管理权限等严重违反工作条例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在管辖区内的管理员、社区副总管、总管不在线的情况下,任何管理员均可代表社区就违规版主暂行注销或免职处理,但事后必须在管理员论坛阐明原因;若发现擅自利用管理员权限私自撤换版主的,社区将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或免职处理。
   ⑨违反以上其他工作条例,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社区有权直接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或免职处理。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yanhuo + 1 我很赞同!

总评分: 威望 + 1   查看全部评分

有事您Q我  336312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站为中国科技大学校友创办的非官方论坛,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会员自愿发表,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所有责任由发布者承担。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警告: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社区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如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管理员!
客服:[email protected]

Archiver|手机版|中国科技大学 ( 蜀ICP备10016896号-1 )

GMT+8, 2023-5-28 21:09 , Processed in 0.04247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