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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连载发帖规则(暂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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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4 02:15:13 |显示全部楼层
  小说连载发帖规则(暂行)
  (海南医学院小说连载2006年3月16日发布并施行)



第一部分:论坛定位,鼓励及准则

  第1条 欢迎任何id在小说连载论坛发表本人原创的小说、或针对本论坛小说作品的评论文章及回帖。
  除上之外,非小说体裁的其它原创文学作品不受禁止,也可以发表。

  第2条 小说连载鼓励在语言风格、叙述笔法、故事情节等方面优美流畅、新颖独特、引人入胜的中短篇小说及长篇连载小说;鼓励任何id在本论坛首发的小说作品。
  属于作者第一次发布且首先发布在本坛的帖子,发帖人应在文本内注明“xx年xx月xx日首发于海南医学院小说连载”,此类小说帖子有可能在本坛得到优先的推广和特别的保存。

  第3条 版主将对帖子采取某种特别加注以示鼓励,分别是:置顶;推荐;收为论坛精华。
  小说连载只对一次性发贴完毕的帖子选择置顶;但即使是以续贴形式完成的长篇文帖,一次性完成全文发帖的,也可能获得置顶。
  获得论坛推荐的帖子,也可能被推荐为海南医学院文化论坛及海南医学院文化频道首页文章;获得推荐的长篇连载帖子也可能被推荐到海南医学院文化论坛首页的“连载专区”。帖子被推荐到海南医学院文化论坛首页“连载专区”的,作者在续帖更新时应及时通知有关的管理员。


第二部分:小说连载提倡版面整洁有序。为使论坛所有帖子得到展示与交流的最好效果,发帖人应该注意如下事项

  第4条 小说连载鼓励发帖人使用固定的中文昵称。
  命名昵称的,禁止使用前人正在使用的、可能与之混同或者与之产生联想的昵称,除非该命名没有受到前人的异议。

  第5条 任何id发帖之前应该确认自己对帖子拥有的版权资格。除非发帖人有另外的标注,主帖一经发布,本坛便默认发帖人为其原创作者,任何因版权纠纷引起法律的、名誉的后果概由发帖人自己承担。
  一般的,本坛不提倡任何id代替他人发布主题帖。

  第6条 请尽可能在文章标题栏使用简洁的文字;根据内容在每个帖子末尾注以“完”或“待续”等标示,以方便读者、版主、评论员或编辑选择阅读。
  不要在主帖的标题栏使用特殊标示符号,除非本坛版主另有规定。
  主帖文本尽可能使用便于阅读的排版格式。

  第7条 同一id不要在同一天内连续发布超过三个以上的主帖,除非已经获得本坛版主许可。

  第8条 连载帖、或者一个主题一次发不完的帖子,应该以跟帖形式合并在同一主题帖之下,不得另开主帖。
  不得在同一期间同时连载多个主题。
  一般的连载续帖,每节篇幅不得少于2000字数。
  在海南医学院文化论坛其它版区已经连载的主题不得同时在小说连载重复连载;在小说连载已经发表的连载主题,也不要同时在海南医学院文化论坛的其它版区重复连载。

  第9条 本坛不鼓励、不提倡以“节选”形式多次分发同一个长篇主题。
  属于“节选”形式的帖子,本坛一般不予置顶或推荐。
  同一期间大量分发同一主题节选的,可能受到删除或锁闭。


第三部分:小说连载采取宽容、低调、务实的管理模式。单纯个人的不当行为,本坛版主可能不予追究或谴责;但是损害或可能严重损害版面秩序和雅观的不当行为,即可能受到严厉的制裁

  第10条 《海南医学院通行证服务条款》、以及海南医学院文化论坛对帖子内容统一规定的禁止性条例适用于小说连载。违反前述禁例的,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后果。除此之外,对于违反本规则禁止性条文的行为,有关id及其文帖将可能受到相关的处罚。
  本坛版主处理或制裁违规的不当行为,没有事先警告或纠错提示的义务。

  第11条 小说连载不接受转帖或转载的文章;不提倡拜山、灌水等活动。
  发表上述形式内容帖子的,其帖子随时可能受到删除或锁闭,而且本坛版主对这类帖子的删除或锁闭也没有义务事先警告或事后说明。

  第12条 小说连载反对一切蓄意哄抬文章的行为。
  除非连载续帖,作者本人(或另立id)对自己的主?辗旱摹⒍啻畏锤吹淖愿??锌赡鼙皇游?运降牟涣夹形??艿角丛鸹蛑撇谩?

  第13条 任何个人作品介绍、任何刊物、网站或其它版坛有关小说专题征稿客串活动公告的,必须以详细文本发布。仅仅以连接地址为主要内容的帖子,均可能被视同违规文章而删帖或锁闭。
  禁止把具有上述内容的信息文帖发布到他人主题之下。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说连载2007年2月5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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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奖章

发表于 2007-6-8 13:39:50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祝我们的论坛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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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成就奖章 灌水天才奖章 忠实会员奖章 最佳新人奖章

发表于 2007-6-8 14:13:05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的楼主,本人一定全力支持和配合您的工作.希望更多的朋友一起来努力让论谈更美好!
有事您Q我  336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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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6 07:07:00 |显示全部楼层

打算第非主流二天去画

不过实在是冷的,这一周都没去非主流(MS周二下午去了一趟了吧,把画板带过去,打算第二天去画,还领了毕业照片),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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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1 14:00:32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错 继续加油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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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8:15:38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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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09:00:29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子的都发表一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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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00:21:11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了解了解!!!先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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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08:59:58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投资客户
   
   本公司属杭州北交黄金有限公司的厦门一级代理商,此次联手协力打造优势营销推广活动,特举办第一季的Iphone 4系列赠送活动,详情如下:

1、             活动时间

2012年04月10日~2012年5月30日时间内报名参与本次活动,为期三个月的交易时间

2、             活动参与对象

无论新老客户,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名额为100名,报完为止>
3、             交易品种

50盎司白银、500盎司白银、5000盎司白银、30千克白银    1000克钯金   1000铂金

4、             活动兑奖

自报名参与本次活动之日起,三个月内满足产生相应的交易手续费用,即可获得相应奖品;
三个月内累计达到6666元交易手续费,即可获得一部Iphone 4 (8G 版)
三个月内累计达到8888元交易手续费,即可获得一部Iphone 4S(16G版)

5、             奖品发放

经我公司核对参与报名的客户实际所产生的交易手续费与所要获得的奖品相符后,20个月工作日内参与者可至我公司签领相应奖品;

6、             其    他

所有奖品获奖者领用后均不得退换或折价要求;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对于活动事宜有不明之处可致电客服人员。


                                                                                                            厦门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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